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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印染企业:“倒逼机制”加速淘汰落后产能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0-11-12   来源:中国产经新闻   浏览次数:789
  近日,江苏省政府下发《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各地将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,加大执法处罚力度,形成倒逼机制加速淘汰落后产能。同时,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,在财政专项资金、土地开发利用、融资担保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。

  据记者了解,这一轮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涉及江苏9个行业的82家企业。

 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部署,9月份徐州市将关停近40家企业。记者于近日在徐州市相关部门了解到,截至目前,徐州市已有37家企业关停落后产能,其中30多家的落后产能设施装置被彻底拆除,涉及关闭的小火电机组62万千瓦,淘汰落后炼铁80万吨、焦炭156万吨、水泥5万吨、造纸3万吨、印染200万米、酒精1.2万吨。

  “徐州市只是江苏省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城市之一。”江苏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江苏省共有142家企业承担省和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。

  据了解,“主动淘汰”是此次江苏省部署的突出特点。以苏州为例,苏州市此次将有72家印染企业要淘汰落后产能,占到全国承担淘汰任务的印染企业总数的1/3。

  “国家规定印染设备淘汰标准是使用年限超过15年、浴比(染液与纺织品的重量比例)大于1:10。而吴江提高了标准:使用10年以上、浴比1:8。”据苏州市经信委行业相关人士介绍,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任务的企业将实施制约措施,在已经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基础上,从10月开始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企业暂停所有审核、审批,暂停新增银行贷款。

  “苏州、扬州等市在分解任务时,结合印染、化纤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实际,主动将一批尚不属于国家落后产能界定标准的产能列入淘汰计划,这部分企业占142家企业的38%。”江苏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为加快企业淘汰进度,已从9月1日起对其中12家实施差别电价政策。

  部署关停落后产能企业的同时,奖励机制也开始推行。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规定,2010年,初步安排3000万元对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市、县给予奖励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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