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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我国出口纺织品阻燃性能不良遭退货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03-14   浏览次数:40

记者昨日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:据统计,2012年,欧美共召回我国纺织服装产品285项,因阻燃性能不合格被通报的事件累计达65批次,占22.8%。这些被通报后的问题产品均遭到退货乃至销毁的处理。

近年来,美国、荷兰、瑞典和英国等对服装(特别是儿童睡衣)的燃烧性能均有规定。美国规定了纺织品一般燃烧特性、中等的燃烧特性、快速和剧烈燃烧3级;荷兰睡衣防火法规要求,儿童睡衣测试线在17秒内不应熔化;成人睡衣测试线在10秒内不能熔化,否则均不允许销售。据分析,导致纺织服装阻燃性能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:一是部分服装加工企业风险意识不强,使用过于轻薄的纺织原材料,且没有及时对最终产品的阻燃性能进行检测;二是部分企业在服装设计上存在缺陷,部分服装的辅料采用了羽毛类装饰,导致了此类服装极易燃烧。

石狮系我国重要的纺织服装出口基地,而欧盟、美国更是我市纺织服装的主要出口市场。2012年,该办事处检验监管出口服装22256批次、11.31亿美元。其中出口欧盟和美国的总量超10000批次、5.6亿美元。为此,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提醒企业,要重视输欧美纺织服装的阻燃性能,防止因纺织服装的阻燃性能问题受通报;严格按标准生产,关注国外纺织服装阻燃性能法规动向,熟悉欧美纺织服装的阻燃性能的相关标准要求,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组织生产;把好原材料采购关,采购时,向原材料供应商索取原材料的阻燃性能测试报告,从而把好原料合格关口;加强质量检测,对首件样设计的纺织服装样品要先进行阻燃性能检测,严格控制产品开发流程,避免因设计失误而导致质量失控等情况的发生。(石狮日报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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