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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:新买的窗帘有异味 要求退货遭拒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09-29   浏览次数:301

    9月23日,家住水晶城的张女士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,她在光彩大市场一家布艺店新买了窗帘,散发出的异味洗涤后依然存在,她与店家协商要求退货遭到拒绝。

    当天上午,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买的窗帘。从方便袋中取出的白色窗帘,散发着些许刺鼻的异味,“这都已经洗过一次了。”据张女士介绍,前天她先从光彩大市场9区4栋的丽缘窗帘布艺购买了一块窗帘,准备装在水晶城的新房。次日,她再次购买了一块相同款式的窗帘。“当晚装的时候,闻到一股刺鼻味,安装师傅也说味道大了。”张女士说,因认为新布正常情况是有味道的,她便用柔顺剂洗了一遍,然后又挂在了窗户上。可不想异味仍然不小,后来只好收了起来。“买的时候就闻到有异味,老板说洗洗就好了。”

    然而,丽缘窗帘布艺老板郑女士的说法却大相径庭。据郑女士介绍,张女士购买的是20元一平方米的低档窗帘,化纤材料制成,制作工艺属一般水平。但进货渠道均来自正规厂家,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。“对方在购买时根本没提到过有异味。”对于些许的刺鼻味,郑女士表示是“布的味道”。

    据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负责人曹桂旭介绍,他们同时也接到了张女士的投诉,已要求她前往辖区工商所协调处理。因为,张女士如果认为窗帘是不合格产品,就必须通过鉴定来认定,这需要掏一笔鉴定费用。“遇到这种情况,工商部门一般会主持双方协商解决,一旦一方固执己见,就很难达成一致。”曹桂旭说。(淮河晨刊 侯靖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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