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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做窗帘先收了钱 安装发现售劣货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4-01-16   浏览次数:1

  已收货款,再售劣货。1月13日,经龙海市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调解,占女士得以退货。

  1月10日,占女士在龙海市颜厝镇某家纺店订购一套窗帘布,价款960元,现场交了货款。1月13日,经营者按照约定日期送货上门并安装。占女士发现经营者送来的窗帘布不是自己在店里订选的布料,而是以变色的布料加工而成,遂提出退货还款,遭到拒绝。

  龙海市工商局颜厝工商所执法人员接诉后,经组织双方调解,该变色布加工而成的窗帘布由某家纺店经营者收回,退还消费者购物款960元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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